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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主教山與港中醫院
 

中環主教山建立於1848年

史丹頓於1843年抵香港,當時他還在劍橋大學攻讀本科。史丹頓牧師是香港首位殖民地牧師和聖保羅書院創辦人。他希望建立一個永久性的教堂作為社區的禮拜場所。他說服政府給予他土地,並說服英國的商行和教堂提供6000英鎊在香港建造一座新教堂。 在香港成立不到十年的時間裡,聖約翰大教堂和聖保羅書院(現稱為會督府)距港督府(現稱為禮安賓府)約300碼。

過去:興建史丹頓大廈(港中醫院)的激烈辯論

維多利亞女王將內地段76授予香港首位殖民地牧師史丹頓牧師。 史丹頓自費建立了聖保羅書院,培訓本地神職人員參與服事。施美夫主教來港時,史把土地和建築物全部轉贈給主教,而學院亦順理成章由這位維多利亞教區主教擔任校監全權看守。斯坦頓和史密斯主教於1849年10月15日簽署有關契約,但是維多利亞女皇和主教於1851年9月5日簽署了另一份契約,列明女皇賦予香港總督充分權力處理土地租約,並要求主教及其繼任者不得未經香港總督或其他獲其正式授權人仕代表女皇或其繼位人正式准許下,將這塊土地或聖保羅書院用於促進慈善用途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948年,何明華獲得總督葛量洪爵士特別許可牌照,將該地段用於以下目的:主教和座堂主任牧師的住所、香港兒童群益會的場所、接待宿舍 (名為教堂禮賓樓),以及醫院。何明華持此特別牌照,在主教山建造了以史丹頓為名的史丹頓樓,以及建造了另一座建築物安置香港青少年培育會。

由於已經有服務富裕人士的私立醫院和服務經濟弱勢社群的政府醫院,何明華選擇以史丹頓樓作為私立醫院為中產階層人士服務,而這所醫院亦稱為中央醫院。 何明華希望部份中央醫院收入能補助英國海外傳道會擴建聖保羅書院轉變為男生學校的建設成本,另一部分將用於培訓華藉學生事奉。

面對新聞報紙上針對興建史丹頓樓日漸熾熱的爭論,何明華和委員會成員不免要學會八風不動:一位自稱「錘子」的人質問,香港的主教為何要向錢看;另有一位指出,香港急需為經濟上處於弱勢的人群提供更多的醫院和療養院,並補充說,一座只能容納八十名病人的私家小醫院對解決這一問題沒有多大幫助;亦由於支持者名單上全都有中文名字,他質疑為什麼醫院只會服務華人。 爭論未有在新醫院1950年開業之後停止。儘管興建位處內地段第76號上的史丹頓樓引起如此激烈的爭論,同一地段興建青少年培育會,卻沒有人提出任何質疑。

從史丹頓樓、會督府、教堂禮賓樓,聖保羅堂以及內地段第76號學校收取的租金都放在維多利亞主教基金,用於教育和慈善目的。基金援助了許多華人神職人員以及許多教育和社會服務項目的培訓。

今天:討論縮減港中醫院發展計劃的規模

於2019年有團體提出規劃申請,要求城市規劃委員會對主教山的發展加上適當的規劃限制, 避免讓聖公會在沒有公眾諮詢的情況下對主教山歷史建築群進行重建開發。

城規會同意團體的意見,規劃署已擬備分區規劃大綱圖,並公開接受公眾審查。 在這份分區規劃大綱圖中,概述了香港所有地區的詳盡的法定規劃細節。規劃署建議主教山高度限制為135米(約25層)。

團體不認同135米的高度限制,敏感的歴史建築群將淹沒在新發展中。 團體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了反建議,並認為主教山地塊的高度限制不得高於80米(比前港中醫院的高度高20米),而任何新發展項目都只能在當前建築物的佔地範圍上建造。

該建議仍將允許聖公會開發或翻新前港中醫院,而不會淹沒主教山歷史建築群和綠化帶。 這個高度限制將適用於任何體積和形式的新建築,緩解交通堵塞,並保留整個主教山的獨特歷史氛圍。

香港聖公會建築群 (中環主教山)屬「保育中環」計劃的一部分
 

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年度施政報告裏面,時任特首曾蔭權提出「保育中環」。計劃內共有八個地點,包括中區政府合署建築群、中環街巿、前中區警署、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美利大廈、新中環海濱、香港聖公會建築群 (中環主教山)以及荷里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

 

 

資料來源: https://www.fcchk.org/

Book -The Practical Prophet: Bishop Ronald O. Hall of Hong Kong and His Lega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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